“孝”和“忠”的之间的古代官场:浅谈古代的“丁忧”社会制度 亲信,怀疑自己外年幼病亡的消息,就此大事发,被赐自刎,其后又被改判亡刑。 为了不致这种大事情发生,《唐律疏议》卷25中特别规定: 外年幼之丧,解官居服,而有心贪荣任,诈言余 2025/11/29 12:17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